在CPA考前的練習中同學們最重要的學習方法就是通過做題來發(fā)現自己有什么掌握不好的地方,這里澤稷小編就為同學們從澤稷CPA題庫中選取了一些往年考試真題各位同學可以先練習一下。

綜合題

1.甲公司的財務經理在復核20×9年度財務報表時,對以下交易或事項會計處理的正確性難以作出判斷:

(1)為減少交易性金融資產市場價格波動對公司利潤的影響,20×9年1月1日,甲公司將所持有乙公司股票從交易性金融資產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并將其作為會計政策變更采用追溯調整法進行會計處理。20×9年1月1日,甲公司所持有乙公司股票共計300萬股,其中200萬股系20×8年1月5日以每股12元的價格購入,支付價款2400萬元,另支付相關交易費用8萬元;100萬股系20×8年10月18日以每11元的價格購入,支付價款1100萬元,另支付相關交易費用4萬元。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為每股10.5元。甲公司估計該股票價格為暫時性下跌。

2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持有的乙公司股票按照年末公允價值進行了后續(xù)計量,并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了所有者權益。20×9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為每股10元。

(2)為減少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對公司利潤的影響,從20×9年1月1日起,甲公司將出租廠房的后續(xù)計量由公允價值模式變更為成本模式,并將其作為會計政策變更采用追溯調整法進行會計處理。甲公司擁有的投資性房地產系一棟專門用于出租的廠房,于20×6年12月31日建造完成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并用于出租,成本為8500萬元。

20×9年度,甲公司對出租廠房按照成本模式計提了折舊,并將其計入當期損益。

在投資性房地產后續(xù)計量采用成本模式的情況下,甲公司對出租廠房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出租廠房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的次月起計提折舊,預計使用2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在投資性房地產后續(xù)計量采用公允價值模式的情況下,甲公司出租廠房各年末的公允價值如下:20×6年12月31日為8500萬元;20×7年12月31日為8000萬元;20×8年12月31日為7300萬元;20×9年12月31日為6500萬元。

(3)20×9年1月1日,甲公司按面值購入丙公司發(fā)行的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債券35萬張,支付價款3500元。該債券每張面值100元,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為6%,利息于每年末支付。甲公司將購入的丙公司債券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2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將所持有丙公司債券的50%予以出售,并將剩余債券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日剩余債券的公允價值為1850元。除丙公司債券投資外,甲公司未持有其他公司的債券。甲公司按照凈利潤的10%計提法定盈余公積。

本題不考慮所得稅及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據資料(1),判斷甲公司20×9年1月1日將持有乙公司股票重分類并進行追溯調整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同時說明判斷依據;如果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編制更正的會計分錄。

(2)根據資料(2),判斷甲公司20×9年1月1日起變更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xù)計量模式并進行追溯調整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同時說明判斷依據;如果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編制更正的會計分錄。

(3)根據資料(3),判斷甲公司20×9年12月31日將剩余的丙公司債券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說明判斷依據;如果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編制更正的會計分錄;如果甲公司的會計處理正確,編制重分類日的會計分錄。

【參考答案】

(1)甲公司將持有的乙公司股票進行重分類并進行追溯調整的會計處理是不正確的。

因為甲公司是為了減少交易性金融資產市場價格波動對公司利潤的影響而進行重分類的,不符合重分類的條件,所以處理是不正確的。并且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不能與其他金融資產進行重分類的。

更正的分錄為: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3500

盈余公積36.2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325.8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315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35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362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5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5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5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50

(2)甲公司變更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xù)計量模式并進行追溯調整的會計處理是不正確的。

因為甲公司是為了減少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對公司利潤的影響而變更后續(xù)計量模式的,并且投資性房地產后續(xù)計量是不可以從公允價值模式變更為成本模式的。

更正的分錄為: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8500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680

盈余公積52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468

貸:投資性房地產8500

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1200

借: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340

貸:其他業(yè)務成本34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00

貸: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800

(3)甲公司將剩余丙公司債券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是正確的。

因為甲公司將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出售了,并且相對于該類投資在出售前的總額較大,所以需要在出售后將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會計處理為: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185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175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

2.甲公司為綜合性百貨公司,全部采用現金結算方式銷售商品。20×8年度和20×9年度,甲公司發(fā)生的有關交易或事項如下:

(1)20×9年7月1日,甲公司開始代理銷售由乙公司最新研制的A商品。銷售代理本協(xié)議約定,乙公司將A商品全部交由甲公司代理銷售;甲公司采用收取手續(xù)費的方式為乙公司代理銷售A商品,代理手續(xù)費收入按照乙公司確認的A商品銷售收入(不含銷售退回商品)的5%計算;顧客從購買A商品之日起1年內可以無條件退還。20×9年度,甲公司共計銷售A商品600萬元,至年末尚未發(fā)生退貨。由于A商品首次投放市場,甲公司乙公司均無法估計其退化的可能性。

(2)20×9年10月8日,甲公司向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銷售總額為6500萬元。該批已售商品的成本為4800萬元。根據與內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丙公司從甲公司購買的商品自購買之日起6個月內可以無條件退貨。根據以往的經驗,甲公司估計該批商品的退貨率為10%。

(3)20×8年1月1日,甲公司董事會批準了管理層提出的客戶忠誠度計劃。該客戶忠誠度計劃為:輸積分卡的客戶在甲公司消費一定金額時,甲公司向其授予獎勵積分,客戶可以使用獎勵積分(每一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為0.01元)購買甲公司經營的任何一種商品;獎勵積分自授予之日起3年內有效,過期作廢;甲公司采用先進先出法確定客戶購買商品時使用的獎勵積分。

20×8年度,甲公司銷售各類商品共計70000萬元(不包括客戶使用獎勵積分購買的商品,下同),授予客戶獎勵積分共計70000萬分,客戶使用獎勵積分共計36000萬分。20×8年末,甲公司估計20×8年度授予的獎勵積分將有60%使用。

20×9年度,甲公司銷售各類商品共計100000萬元(不包括代理乙公司銷售的A商品),授予客戶獎勵積分共計100000萬分,客戶使用獎勵積分40000萬分。20×9年末,甲公司估計20×9年度授予的獎勵積分將有70%使用。

本題不考慮增值稅以及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據資料(1),判斷甲公司20×9年度是否應當確認銷售代理手續(xù)費收入,并說明判斷依據。如果甲公司應當確認銷售代理手續(xù)費收入,計算其收入金額。

(2)根據資料(2),判斷甲公司20×9年度是否應當確認銷售收入,并說明判斷依據。如果甲公司應當確認銷售收入,計算其收入金額。

(3)根據資料(3),計算甲公司20×8年度授予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因銷售商品應當確認的銷售收入,以及因客戶使用獎勵積分應當確認的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4)根據資料(3),計算甲公司20×9年度授予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因銷售商品應當確認的銷售收入,以及因客戶使用獎勵積分應當確認的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參考答案】

(1)不確認收入。

依據:代理手續(xù)費收入按照乙公司確認的A商品銷售收入(不含銷售退回商品)的5%計算。而乙公司由于無法估計其退貨的可能性,其銷售收入無法確定,因此甲公司的代收手續(xù)費收入也無法確定。

(2)確認收入。

依據:附有退貨條件的商品銷售,根據以往經驗能夠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的,通常應在發(fā)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甲公司確認收入的金額=6500×(1-10%)=5850(萬元)

(3)20×8年度授予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70 000×0.01=700(萬元)

20×8年度因銷售商品應當確認的銷售收入=70 000-700=69 300(萬元)

20×8年度因客戶使用獎勵積分應當確認的收入=被兌換用于換取獎勵的積分數額/預期將兌換用于換取獎勵的積分總數×遞延收益余額=36 000/(70 000×60%)×700=600(萬元)

相關會計分錄:

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70 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69 300

遞延收益700

在客戶兌換積分時:

借:遞延收益(36 000×0.01)36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360

年末,按照預期將兌換用于換取獎勵的積分總數調整收入:

借:遞延收益(600-360)24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240

(4)20×9年度授予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100 000×0.01=1 000(萬元)

20×9年度因銷售商品應當確認的銷售收入=100 000-1 000=99 000(萬元)

20×9年度因客戶使用獎勵積分應當確認的收入=6 000/(70 000×60%)×700+(40 000-6000)/(100 000×70%)×1 000=585.71(萬元)。其中,6 000=70 000×60%-36 000,代表20×8年度授予的剩余積分。相關會計分錄:

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100 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99 000

遞延收益1 000

客戶兌換積分時:

借:遞延收益(40 000×0.01)4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400

年末,按照預期將兌換用于換取獎勵的積分總數調整收入:

借:遞延收益(585.71-400)185.71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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