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絡上一時出現眾多有關上海澤稷教育培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澤稷教育”)以及合作院校的惡意抹黑言論,水軍大肆散布惡意攻擊性謠言,誹謗內容極其粗俗不堪,對澤稷教育和合作院校的聲譽造成嚴重破壞。此次的惡意攻擊,不排除同行的惡性競爭,為了杜絕此種卑劣的競爭手段,維護教育市場公平競爭的良好秩序,同時正確引導社會各界以及廣大學員對澤稷教育的認知,在此,澤稷教育嚴正聲明:

上海澤稷教育培訓有限公司是上海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教育培訓機構,是財經教育培訓的優(yōu)質服務提供商。目前,澤稷教育與國內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關系,由院校提供深厚學術支持,澤稷教育為其引入優(yōu)質社會教育力量,提供高清網課學習平臺,共同為社會培養(yǎng)了一大批優(yōu)質財經人才。此次網絡惡意攻擊純屬扭曲事實,嚴重損害了澤稷教育以及合作高校的聲譽,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罪】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上述信息的發(fā)布主體已經涉嫌觸犯刑法。

請上述信息的發(fā)布主體于本聲明發(fā)出之日起,立即刪除上述違法信息的全部內容,在此之后不再發(fā)布任何與之相同或類似的謠言信息。否則,澤稷教育以及合作院校將對上述主體及相關責任人采取提起民事訴訟、刑事自訴等一切法律手段,以捍衛(wèi)澤稷教育以及合作高校的合法權益。

在此,澤稷教育也懇請社會各界以及廣大學員能充分了解客觀事實,正確對待網絡謠言。在教育市場激烈的競爭中,澤稷教育也將始終堅守 “品智教學,誠心護航”的服務理念,以優(yōu)秀的管理和服務與大家一同邁向未來!

特此聲明,以正視聽!

上海澤稷教育培訓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5日